解读标准购房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向阳律师】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本条主要是由出卖人如实填写与商品房项目合法建设相关的用地、规划、施工等情况的依据,买受人要注意核实这些信息。
  第一款主要是要填写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用地的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是依据开发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填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由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此证是开发商对商品房用地享有使用权的法定证明,可以查看出该土地的用途、使用权类型、使用年限以及是否被抵押等情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有出让、转让和划拨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出卖人所售为非经济适用住房的商品房的,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
  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商品房,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出卖人应当根据土地主管部门核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内容来填写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及该地块相应的坐落位置、编号等特征。
  第二款是要求出卖人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如实填写该商品房所在项目占用地块的面积、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等基本特征。
  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高为70年,由于从批准用地到商品房建成入住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商品房的真正使用时间不到70年。
  第三款是要求出卖人根据商品房项目批准的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根据商品房项目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是由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它核发的目的是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该证上显示出了开发商的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等。根据商品房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工程施工(开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由区、县建设发展局颁发。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以利于购房人监督和督促开发商按时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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