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标准购房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
【向阳律师】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其中,该商品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同时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和第2种方式分别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4、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解读】本条是由买卖双方约定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及总价款。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是按套内建筑面积确定价款的计价方式。2003年12月1日起生效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的,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方式为: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非封闭性阳台按一半计算面积)。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表面上看房价上涨了,但由于计价面积的减少,购房人实际负担的总房价款并不会发生改变。
  第二款是按建筑面积确定价款的计价方式。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组成。公有建筑面积包括: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公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方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第三款是按套确定价款的计价方式。《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以套计价的最大好处是为难以计算面积及目前测量规范未明确规定计算方式的特殊户型的价款计算提供一种计算方法,在销售环节回避了面积纠纷。
  第四款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其他的计价方式确定房屋总价款。如按照使用面积计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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