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本条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发生设计变更时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变更后的商品房的套型、朝向、有关尺寸等不符合购房者当初决定购房时的意愿,实质上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侵害。因此,本条规定,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已购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一是有知情权;二是可以退房,并追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规划设计的变更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二是不是所有的变更都要通知购房人,只有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有义务通知购房人,而且只限定到通知受到侵害的购房人。 (一)《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需要经建委委托的建筑设计院审核同意。 房屋的质量主要是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其他土建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方面的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其中,建筑物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础传递的上部结构负载的土体或岩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是指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要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重建筑物上的各种载荷,可以由一种或多种材料构成;屋面防水工程主要是指防止屋顶、墙壁出现漏水、渗漏;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等,如地面空鼓、开裂、油漆脱落、厨房地面积水等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主要是指电气的线路、开关、电表的安装,电气照明器具的安装,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装等。 对于商品房的使用功能,不同的购房者有不同的需要。比如住宅、商场、饭店、歌舞厅等。 设计变更影响了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主要是指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供暖、采暖方式、房屋用途等相关方面。 住宅的结构形式一般而言是指其建筑的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两个部分。住宅的建筑结构分类有许多方法。一般而言,从采用的结构墙体材料上分,主要有1、砌体结构。如:砖混结构、砌块结构等。2、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轻钢结构等。从受力传递系统上分,常有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等。 户型简单地说就是房屋的空间结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开发商一定要提供房屋户型平面图,包括套内厅、室的大小、多少及位置等相关方面。 空间尺寸就是指房屋的空间大小,商品房合同签订之后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产生的空间尺寸的变化,不仅会导致商品房总面积的变化,而且可能导致各个房间大小的变化,从而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发挥。 房屋朝向的变化更有可能导致损害购房者的利益,如果南北朝向的房屋变成了东西朝向,可能就会导致房屋价值的贬损。 在供暖方式上,从大的方面看,主要分为集中供暖和分户供暖两种。分户供暖,就是指每户有一个独立的供暖系统。集中供暖一次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无论是否需要,暖气始终全天供热,因楼层不同而造成温度不均,同时集中供暖收费往往按面积收取,而不是按每户的能耗收取。分户供暖可根据天气变化自行调节供暖时间及温度,分户采暖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壁挂采暖炉 (二)买受人有权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在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设计变更,如果开发商尽到了通知义务,购房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否则一律视为同意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如果选择退房的,应当明确约定在多长时间内返还已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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