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3日对中国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有期徒刑23年(一审为30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另一名船长刘连成被判有期徒刑4年(一审为5年),罚款2000万韩元,其余涉案船员维持一审判决。
我所胡献旁律师自2012年4月开始为中国船员刺杀韩国海警案提供法律援助后,先后四次赴韩国、六次会见程大伟等船员,尽管中国律师介入此案面对诸多困难,但胡献旁律师仍旧努力去克服困难,将不可能变为可能。每次开庭前,他都会通过大使馆向首尔高等法院递交一份中韩两个版本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口头辩护的机会。通过努力胡献旁律师在第一次庭审现场,做了半个小时的口头辩护;到了第三次开庭,韩国检察院对胡献旁律师在二审第一次开庭时提出的五点辩护意见有针对性详细地做了回应,但对于被告程大伟主动提出,要求中国律师为他做口头辩护,被当庭驳回,只是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对于二审减刑结果,胡献旁律师说,即便减刑7年,律师团队对这个结果仍不满意。23年的量刑仍然很重。9月14日上午胡献旁律师在水源市看守所会见程大伟,经过反复斟酌,程大伟决定将穷尽一切救济手段,继续上告到韩国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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